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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新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5年05月26日 04:52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各幼儿园: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深教[2015]183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新区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

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结合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教师培训交流,将《指南》的学习推向深入。围绕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在教师中开展学习交流,与姐妹园开展互学互访活动,帮助幼儿园教师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将对孩子的爱转化为科学的保教工作实践。

(二)开展家园共育专题指导活动。围绕“给孩子适宜的爱”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指导活动,引导学前儿童家长理解和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提高家园合作质量和水平。

开展“专家话育儿”专题研讨。通过科学育儿专题讲座、沙龙等形式,组织专家学者面向家长开展交流与指导,了解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需求和困惑,剖析典型案例等,解读爱的“适宜”与“不适宜”,引发家长对教育行为的反思。

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及社区开展科学育儿宣传活动,增进家园沟通与理解,达成教育共识。每个幼儿园至少开展一次家长开放日或家长会,有条件的幼儿园组织一次社区公益宣传活动。

通过社区指导、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丰富学前儿童生活内容,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将科学育儿指导“社区行”活动形成常规,加强家园共育的合力。

各幼儿园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幼儿园发展的经验成果,展示幼儿园的发展成效,向家长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争取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理解、支持与参与。

四、活动安排与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结合教育部及市教育局提出的宣传月主题,按照市、区宣传活动内容,精心策划设计宣传月实施方案,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开展各项专题宣传活动。

(二)各幼儿园结合实际开展教师培训交流活动和家园共育宣传服务指导活动,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

紧扣宣传月主题,向社会向家长宣传幼儿园的发展成效和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

(四)新区妇幼保健院将向各园发放与本次宣传月主题相契合的宣传折页,请各园于5月30日前联系妇幼保健院领取(联系人:庄利明;联系电话:15814485464)

1619747342@qq.com )。

附件: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年5月22日

(联系人:黄飞燕;联系电话:23416253)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新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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