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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局关于符合条件享受2015年春季学期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名单公示

2015年05月26日 04:52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各家长:

通知》(深教[2014]390号)精神,我局按照通知精神开展了相关工作,经核,光明新区符合条件享受2015年春季学期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幼儿总数为9359人,现将新区符合条件享受2015年春季学期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由5月25日至5月29日(5天)。公示期间,如被投诉,经查实,将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

投诉受理部门: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

投诉受理电话:23416253

投诉受理邮箱:1619747342@qq.com

二、补贴发放标准

年秋季学期补贴发放标准:每生650元+体检费(小班130元/人,中、大班90元/人)。

年春季学期补贴发放标准:每生650元。

特别说明:享受补贴的在园儿童,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学期拨付发放。其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每月13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教玩具(不含大型教玩),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按照市教育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2]599号)执行,此次发放的体检费用于退还2014秋季学期已经收取的儿童体检费,小班130元/人/年,中大班90元/人/年,剩余经费用于幼儿园购买儿童读物、教玩具(不含大型教玩)。

附件:1.享受2015学春季学期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名单

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年5月25日

附件1:享受2015年春季学期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名单(光明新区).xls

附件2:深教[2014]390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深教[2012]59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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