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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新区督学赴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的通知

2016年09月27日 01:21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培训的通知

各督学:

一、培训时间

年10月20—27日(往返共8天)。

二、培训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

三、培训对象

新区专职督学,新区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学,何立君督学工作室学员,市级兼职督学(详见附件1)。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参训的专职督学和民办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学的培训费用由新区教育督导室承担;教育科、教科研中心、妇幼保健院及各公办学校兼职督学的培训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请各位督学安排好本职工作,确保培训期间能够脱产专心学习;并将参训报名表电子文档于9月30日前报送新区教育督导室(陈嘉雯老师,邮箱:357319350@qq.com)。

具体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参加北京师范大学督学高级研修班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督学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年9月26日

(联系人:张丽辉, 联系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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