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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做好坪山新区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通知

2014年01月20日 02:29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关于做好坪山新区2011—2012学年 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通知 教科研中心,各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2011—2012学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和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2011—2012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规定,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将本学期期末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与开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从2012年1月15日开始,2月12日结束,共29天,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3日。高中寒假时间从2012年1月15日开始,2月5日结束,共22天,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6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的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1—2012 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二、关于期末考试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期末各学科复习。同时抓好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纪律;科任教师要认真做好监考、改卷、成绩评定和学科的成绩质量分析工作。各学校按新区教科研中心《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测试的通知》(坪教科〔2011〕096号)要求做好期末的复习考试工作。 三、学期结束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按规范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期结束前,认真对照市、区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籍表、册分类和归档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学生评语、《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二)做好学期期末考试和总结工作。各学校要以国家教育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师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各项工作总结。学校教学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请于2012年1月15日前交到教科研中心(联系人:林伟练,电话:89369532,邮箱:119548223@1qq.com);学校工作总结请直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教育科邮箱(邮箱号:psjy@126.com)。 (三)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各中小学必须保证寒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负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要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好子女假期生活,让孩子过一个文明、健康、安全、有意义的寒假。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各校应该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假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预防传染病、防火防盗、烟火爆竹等问题,引导学生不进入游戏机室和网吧,不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不良分子的引诱和影响。 (五)各校要妥善安排好教师的寒假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在安排教师休息调养的同时,合理安排教师的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学校后勤人员要充分利用寒假有限时间,搞好校园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为下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必要的准备。 (六)各幼儿园要根据家长需要做好寒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教育科和辖区教育办备案。因故不办留园班的,要及时通知家长。 (七)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学校在假日期间,严禁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等。所有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任何礼品,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收费补习班,不得兼职有偿代课。 (八)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寒假保卫值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和校车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学校领导必须轮流值班,并登记详细的值班记录,必须保持电话畅通。要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各办事处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将假期值班表报送办事处教育办备查,教育办汇总后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教育科。假期结束后,各教育办要将假期值班情况于2月11日前书面报送教育科。 教育科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方勇明,电话:84622194,传真:8462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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