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坪山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秋季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及需提交材料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A.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B.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2)非深户籍儿童
A.户籍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B.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C.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D.计生证明材料:居住地所在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我区社会建设局统侨科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该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5.港澳户籍及外国籍适龄儿童
按照有关规定,港澳户籍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民办学校就读。
(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
在深圳市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现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与小学一年级一致。
二、招生具体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1.宣传准备(3月17日起)。
3月17日起,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新区公共事业局与有招生任务的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新区公共事业局将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有招生任务的学校需面向社会公示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主要信息。
2.网上预报名(3月31日—4月15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新区公共事业局招生网站,网上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即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家长在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该表一式两份,作为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预报名网站:http://psjyk.sz.edu.cn。
3.学位申请(4月16日—4月19日)。
(1)适龄儿童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原件提交给第一志愿学校初验,学校在确认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信息与所提交的原件信息一致后,收取学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在家长签名确认的小一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
(2)学校要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信息修改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精心组织,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具体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公共事业局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4月21日—5月17日)。
各学校主动协助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与公安、社保、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工作。
5.就读和免费资格复核(5月18日—5月23日)。
家长对“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前往相关职能部门验核,并将验核结果递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公共事业局教育科。
6.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4日—6月20日)。
招生系统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和积分,按顺序进行录取;对超出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符合就读条件的申请人,按志愿和积分进行分流。新生具体报道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
(二)初中一年级
1. 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
2. 4月15日—4月30日,小学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 5月1日—5月5日,学生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第一志愿学校初验,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各有初一招生任务的学校要精心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具体做法参照小一招生的做法。
4. 5月8日—6月6日,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5. 6月8日—6月13日,就读和免费资格复核。
6. 7月4日—7月11日,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
三、招生录取办法
采取填报志愿根据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录取。同一志愿按学位类型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积分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积分排序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营业执照)的购买(营业)时长进行计算积分。
(一)志愿填报要求
2014年学位申请继续以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每个申请人在网上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人所在学区的学校,第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为分流志愿;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每个志愿学校只可填报一次。
(二)学区住房限制措施
为了公平地配置公办教育资源,缓解个别学校学位紧张的问题,我区2014年招生依旧实施“学区住房限制措施”,具体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已用该房成功申请学位的住户小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仍在原学区,该房屋将被招生系统锁定,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该房申请学位。
(三)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计生情况、在学区内的居住时长及有效的社保(营业执照)的累计缴费(营业)时长计算积分。
1.积分计算办法
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长得分、计生得分及在社保(营业执照)已连续缴费(营业)时长得分相加计算总得分(具体分值见下表),根据总得分情况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分值参照表
分值
|
计生情况
|
居住时长(月)
|
社保或营业执照时长(月)
|
0
|
三孩(胎)及以上
|
1以内
|
12以下
|
1
|
|
1
|
13
|
2
|
|
2
|
14
|
3
|
|
3
|
15
|
……
|
……
|
……
|
……
|
10
|
政策外二孩(胎)
|
10
|
22
|
……
|
……
|
……
|
……
|
30
|
政策内二孩(胎)
|
30
|
42
|
……
|
……
|
……
|
……
|
45
|
一孩(胎) (未办独生子女证)
|
45
|
57
|
……
|
……
|
……
|
……
|
60
|
独生 (已办独生子女证)
|
60
|
72
|
61
|
/
|
61
|
73
|
……
|
/
|
……
|
……
|
120
|
/
|
120及以上
|
132及以上
|
2.居住、社保(营业执照)时长计算截止日期
2014年3月31日。
3.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
(1)提交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计算居住时长;
(2)提交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或无房产证的自建房、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适龄儿童父母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时间起计算居住时长;
(4)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照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时间计算居住时长。
4.社保(营业执照)计算方式
社保(营业执照)在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工伤保险或营业执照连续缴费或营业满一年(12个月)的基础上,根据该儿童父母累计已缴费或已营业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
(四)录取原则及方法
1.按学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试入学;
2.学校录取时,按从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即:若学校录取完第一志愿以后还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在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录取第二、第三志愿符合条件者);
3.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4.家长必须对是否服从调剂做出选择;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公共事业局将不安排学位,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5.未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适龄儿童,可由公共事业局安排或家长自由选择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
四、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一)小学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招生范围(社区)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坪山实验学校
|
六和以及南布、大工业区
|
89369809
|
2
|
坪山中心小学
|
坪山、和平、坪环、江岭、马峦
|
84608634
28826564
|
3
|
坪山第二小学
|
沙坣、田心、田头、石井、金龟
|
89924239
|
4
|
六联小学
|
六联
|
28826145
84283595
|
5
|
碧岭小学
|
碧岭
|
84629962
|
6
|
汤坑小学
|
汤坑、沙湖
|
84538986-815
84536329
|
7
|
坑梓中心小学
|
坑梓、秀新以及老坑厦深高铁以北片区
|
89458518
|
8
|
龙田小学
|
龙田
|
84119971
|
9
|
金田小学
|
金沙与沙田厦深高铁以北片区
|
84128090
|
10
|
坪山外国语学校
|
竹坑、厦深高铁以南片区以及南布、大工业区
|
85209407
|
说明:南布和大工业区2016年前为坪山实验学校和坪山外国语学校共享招生范围
|
(二)初中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招生范围(社区)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坪山中学
|
坪山、和平、坪环、江岭、马峦、沙坣、石井、金龟、碧岭、汤坑、沙湖以及六联的坪山围、洋母帐,田心、田头
|
28821992
|
2
|
坪山实验学校
|
六和、六联(除坪山围、洋母帐)、南布、大工业区
|
89369809
|
3
|
光祖中学
|
厦深高铁以北坑梓办事处片区
|
89459166
|
4
|
坪山外国语学校
|
竹坑、厦深高铁以南坑梓办事处片区以、南布、大工业区、田心、田头
|
85209407
|
说明:
1、南布和大工业区2016年前为坪山实验学校和坪山外国语学校共享招生范围; 2、田心和田头2016年前为坪山外国语学校和坪山中学共享招生范围。
|
五、重要提示
(一)时间提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材料,否则教育部门不保证在范围内安排学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学校;(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深户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不安排公办学位;在网上预报名与到学校递交材料的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和录取;(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合同、社保、营业执照等),如果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请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并在复核时间内把新材料交给第一志愿学校。
(三)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的提示: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以及学位安排。
(四)分流提示: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按填写志愿的顺序进行分流,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五)申办结果咨询:资格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也可到申报学校查看公示或以网上预报名的方式查看录取结果;若家长需要变更学位可咨询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电话:85227107、85209407)。
(六)学费补助的提示:符合市政府“1+5”政策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七)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就读提示: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电话:28540319)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深圳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报名。
六、学位申办流程
报名→申请→审核→复核→结果。
(一)报名
1.时间:小一(3月31日—至4月15日),初一(4月15日—4月30日);
2.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家长根据住房地址查询网上报名学校。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psjyk.sz.edu.cn)预报名;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通道”栏目中点击“小(初)一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新区2014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
1.时间:小一(4月16日—4月19日),初一(5月1日—5月5日);
2.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资料:《坪山新区2014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A4复印件;
3.受理初审: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初审员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并给家长一份回执,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初审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三)审核
1.时间:小一(4月21日—5月17日),初一(5月8日—6月6日);
2.部门: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审核。
(四)复核
1.时间:小一(5月18日—5月23日),初一(6月8日—6月13日);
2.异议处理: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给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科进行协调处理。
(五)结果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1.时间:小一(6月14日—6月20日),初一(7月4日—7月11日);
2.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对其进行分流,并通知家长到指定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就读。
3.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坪山新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投诉电话:84622194。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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