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深圳市首批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的通知》的通知
教科研中心,各教育办,各中小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报送深圳市首批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的通知》(深教〔2011〕47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合适的名师工作室报名参加。
二、各学校于10月22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向相关工作室主持人报名,同时,一并报送教科研中心。由教科研中心汇总后于10月24日前报送教育科备案。
三、相关材料和表格在市教育局主页www.szeb.edu.cn“处室专栏-组织人事处-公告通知”下载。
四、对于入围申请者,我局将作为今后新区教育“名师工程”评审、培养培训对象给予优先考虑。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报送深圳市首批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的通知的相关材料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教育科联系人:廖庆明,电话:84622697;教科研中心:
张海银,电话:89369402,邮箱:4730812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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