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
管理质量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坪山新区《关于印发<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深坪公共教[2011]72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评定,拟对我区排名前五名的民办学校予以表彰。
现将2011年度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12月16日至20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表彰的学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未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462263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运场馆一楼
附件:2011年度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分数排名表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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