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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在园在校学生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11日 12:28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2016学年度在园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请新区中小学、托幼机构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11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一)入园入校新生(含幼儿园、小一、初一、高一、转校生等,转校生在原学校已参保的,转校后也必须通过新转入学校重新申报),由学校统一申报。

  (二)去年本园本校已申报参保成功的学生,除了今年就读幼儿园大大班的,不需重新申报。

  (三)已毕业学生不需申报,我局将按照原来已登记的毕业时间自动办理停交。

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7年8月。

学校通过我局网站(www.szsi.gov.cn)统一申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在网上录入详细信息。具体流程可登陆我局网站查询。

社保局联系电话:光明社保分局 27407896

公明社保站 27155138

附件:2016深圳中小学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参加二档医疗保险须知

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0月9日

附件:2016深圳中小学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参加二档医疗保险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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