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校大全福田教育信息正文

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年03月28日 08:48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2012年深圳市"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肖盛生,电话:82101515)

  2012年深圳市"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在全市中小学师生中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推动我市广大师生培养"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大力营造知书达理、好学求进的校园书香氛围,为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通过"书香校园"影响家长、影响家庭,共同建设书香社会,结合第十三届深圳读书月系列活动,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读书是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源泉,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有效途径,开展"书香校园"创建评选活动,有利于构建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对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水平和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三、评选时间

  (一)创建阶段:2012年11月。

  (二)申报评选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

  (三)表彰展示阶段:2012年12月。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具体以2012年深圳市"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为准。在"书香校园"创建过程中,各区教育部门和市局直属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我的读书故事"讲故事比赛、"书香"作文比赛、"书香校园"读书交流、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学生读书笔记展览、与父母亲共读一本好书等读书活动(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要纳入考评范围),使建设"书香校园"的意识深入人心,以教师的读书带动学生的读书,以学生的读书联系家庭的读书,形成师生互动、家校联合、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评选办法

  (一)自评

  各学校对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2012年深圳市"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体系》打出自评分。

  (二)申报

  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在自评(90分以上)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形成30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根据评选指标要求附以佐证材料(如图片、总结、方案等资料,有条件的可附光盘),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要求审核、筛选后,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8室),并依照得分高低排序列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各区要对"书香校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各区名额分配如下:

  福田、罗湖、南山三区及龙华新区各推荐5所学校,宝安、龙岗两区各推荐8所学校,盐田区与光明、坪山、大鹏新区各推荐3所学校,市局直属学校直接申报。

  (三)初评

  各区教育局通过听取汇报(PPT)、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学生问卷等多种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再根据市评选表彰的分配名额,报送市教育局参加评审。市局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四)表彰

  在各区教育局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评比审核(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评选出市级"书香校园",予以通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广东省书香校园"评选。为鼓励和支持"书香校园"创建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每所获得"深圳市书香校园"称号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经费。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书香校园作为推动全民阅读、构建书香城市、建设书香岭南的重要基础和彰显校园文化特色的有效载体,加强组织和领导,大力营造知书达理、好学求进的书香校园氛围。

  (二)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书香校园"活动,在全市中小学进一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的热潮,使学生在活动中受益。

  (三)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全校师生读书活动,将参加评选的过程作为总结提升、查找不足的过程,促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良好校园育人环境的形成。

相关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