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新区民办中小学教师申请长期从教
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坪山新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坪公共教[2012]102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初审和公示,公共事业局审核的程序,新区共有353名民办教师符合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1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教师的申报条件有异议,均可来电或书面向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局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
联系电话:84622632;传真:84622734;邮箱:psmbjy@126.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运场馆一楼
附件:2012年坪山新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名单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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