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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开设及学校德育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2014年01月20日 12:31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关于对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开设及学校德育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思政处及市教育局德育处的工作部署,经局领导同意,我局拟在近期就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班会课、团体心理辅导、团队活动课等)开设及学校德育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以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组的抽查准备工作。 一、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开设情况检查 (一)工作进度及有关要求 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9日—12日(4天)为各学校自查阶段。 基础教育科制定《南山区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开设情况报表》(附后)。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如实填写此表,确保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时发现不足,认真加以改进。请各学校校长认真审阅填写好的表格,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3月12日下午5:00前将填写好的《报表》报至或发至基础教育科德育办公室(A0816室)。联系人:王艾燕,电话:26486058,传真:26486142。 第二阶段:3月13日—14日(两天)为区级检查阶段。 教育局选派由基础教育科、督导室、教研室、中小学校领导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南山区中小学校德育课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采取听取汇报、调查问卷、谈话、随堂听课、查阅德育课程教案等形式,对我区各中小学校进行突击性地检查或抽查。请各学校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以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3月15—16日(两天)为区级检查工作小结阶段。 在学校自查和小组成员到学校检查或抽查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南山区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开设情况自查报告》,将检查情况如实上报局领导,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如若发现有虚报瞒报、与学校自查结果不相符合的现象,教育局将对违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3月18日前我局将《自查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 第四阶段:3月下旬为市级抽查阶段。 市教育局制定检查标准,就第四届关爱行动与德育课程开设情况对全市中小学校进行抽查,抽检时间会提前告知被查学校,抽查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检查小组由市教研室、市督学等有关人员组成,请各学校做好第四届关爱行动与德育课程开设情况的迎检准备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情况省级督促检查 (一)省级督查的目的和意义 1.通过督查,省教育厅总结各地在推广潮州“齐抓共管”经验以来,特别是2004年贯彻中央8号文件以来,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进展和新经验。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将在2007年7月召开的广东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介绍经验。 2.通过督查,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不积极作为、存在较多问题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3.通过督查,进一步研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和新措施。 (二)省级督查的重点内容 1.中小学校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情况; 2.中小学德育课程(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改革和加强学科德育的情况; 3.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4.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的情况;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三预”工作机制情况; 6.加强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 7.推进德育进网络的情况; 8.加强中小学生家庭教育的情况; 9.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情况; 10.发挥“五老队伍”、各类志愿者和社区团队组织作用的情况。 (三)省级督查的形式:自查与抽查相结合 1.市教育局结合省督查的重点内容,制定《督查标准》。各学校要按照《督查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如实填写报表,要求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督查标准》出台后由区基础教育科发放至各学校。 2.基础教育科汇总各学校报表,在对我区各学校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 3.市教育局在4月2O日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省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4.省组织督查组在4月下旬至5月底分别到各地进行抽查。省督查组在督查活动中,将听取市教育局介绍情况,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和文字资料,深入学校实地检查,广泛听取意见和反映。省督查组将由省督学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派员组成,省督查组到各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南山区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开设情况调查表》 2.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督查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3.省督查组开展督查活动初步日程安排 基础教育科 二ΟΟ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1: 《南山区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开设情况报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校长:

年级 规定开设节数 实际开设节数 课本名称 出版社名称
2节品德与社会 +1节班队会
2节思品与社会 +1节班队会
2节思想品德 +1节班队会
高一
高二
高三
未开足、未开齐或与其它课程合上的情况说明
填表要求:1.各填报单位务必认真如实地填写此表,确保此表填写的真实准确性; 2.各学校校长或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长要严格审阅此表,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基础教育科德育办公室(A0816室),一份留学校德育处存档; 4. 请各学校务必于3月12日下午5:00前将填写好的《报表》报至或发至基础教育科德育办公室(A0816室)。联系人:王艾燕,电话:26486058,传真:26486142。 附件2: 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督查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一、 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一)2004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制定和印发的主要文件(文件标题、文号),市教育局组织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员)。 (二)近年来,根据省的工作部署,结合各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参加学生人数。 (三)提供德育培训、科研实验、表彰奖励、德育实践活动所需经费情况(列明项目和经费数)。 (四)中小学德育课程开设情况,举办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教研活动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与人员)。 (五)开展课改加强学校德育实验研究情况(实验学校数、指导实验情况)。 (六)加强学科德育,建立全员育人工作机制制定的文件(文件标题、文号)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七)加强班主任工作制定的文件(文件标题、文号)和采取的工作措施,市、县(区)培训中小学班主任情况(期数、内容、人数),市、县(区)名班主任培养情况(人数、培训内容),班主任工作职责落实和工作津贴落实情况;班主任表彰奖励情况。 (八)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印发的文件(文件标题、文号),举办校园文化活动的情况(活动主题,参加人数)。 (九)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三预”工作机制印发的文件(文件标题、文号),组织教师参加心育师资培训情况(A 证 人、B证 人、C证 人);确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情况(省级 所、市级 所、县区级 所);参加心育课题研究(学校 所);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或咨询室 个,配备中小学心理专职教师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十)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印发的文件(文件标题、文号),采取的措施,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及其作用发挥的情况;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人数、占学生比率。工读学校建设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道德教育情况,(教育主题、方式)参与整治校园周边非法网吧的情况,校园网德育网页设置情况。 (十二)家长学校取消收费后,中小学生家庭教育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 (十三)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工作措施和主要做法,省、市、县(区)安全文明校园数;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 (十四)发挥“五老队伍”、各类志愿者和社区团队组织作用情况 二、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三、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3: 省督查组开展督查活动初步日程安排 第一天上午:(一)省督查组听取市教育局负责同志关干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所属县(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并提供书面材料(一式10份)。(二)省督查组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天下午: (一)省督查组成员分别参加座谈会,1.学校校长、德育主任座谈会;2.班主任座谈会;(二)继续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天、第三天:省督查组到县(区)学校实地检查。 (一)省督查组随机抽查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学校各一所。由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所属县(区)待抽查学校名单,以县(区)为单位,每一县(区)提供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学校各3所待抽查。 (二)省督查组在每一所被抽查学校检查时间半天,主要内容有:1、听取校长关于学校德育工作情况的汇报;2、督查组成员分别随机听德育课一节(含小学品德与生活课、品德与社会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班会课、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课、团队活动课等);3、分别召开级组长和班主任座谈会、学生家长座谈会;4、查阅相关资料;5、查看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第四天上午:省督查组与市教育局交换督查情况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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